雷波县市场监管局发布“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2023-03-01 15:34 来源: 凉山州市场监管局
举报

   自“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开展以来,雷波县市场监管局以“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为行动主题,着重对药品、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方面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等“六大重点整治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近日,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雷波某超市经营检验不合格的二荆条案

    在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雷波县市场监管局发现雷波某超市经营的二荆条经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其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确认,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1134元,该超市经营检验不合格的二荆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雷波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例二:雷波县某茶厂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茶叶案

    在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雷波县市场监管局发现雷波县某茶厂产品(产品名称:雷波清茶,生产日期:2022-05-06)经抽样检验,其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确认,涉案茶叶货值金额共计4569元。当事人及时召回已出厂的涉案批次茶叶,经召回后涉案产品总共流入市场26袋。当事人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茶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023年1月10日,雷波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没收涉案检验不合格茶叶且处以人民币20,000元的罚款。该案目前已办结。


案例三 :雷波县某有限公司经营过期烟花爆竹产品案

    在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雷波县市场监管局发现雷波县某有限公司门市上有正在销售的4种烟花爆竹产品存在已超过保质期的情况,货值金额共计762元,该有限公司经营过期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雷波县市场监管局没收了涉案过期的烟花爆竹产品,并对当事人处人民币762元的罚款。该案目前已办结。

案例四:雷波某超市经营不合格一次性使用口罩产品案

    在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雷波县市场监管局发现雷波某超市现场抽检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标称生产单位:河南省钰涵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标称商标:钰涵YUHAN,型号规格:17.5cm×9.5cm),经检验,所检项目中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不符合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60元。该超市经营不合格一次性使用口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雷波县市场监管局没收当事人160元人民币的违法所得,并处以300元人民币罚款。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发表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我司立场
发表
相  关  推  荐
换一换
推荐阅读